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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条款

一、支付

   会员从停放页面中被认可的点击或印象的广告商赞助费净收入中得到55%的佣金,佣金的记费周期为每一自然月,如当月或累计佣金不低于200元人民币或50美金(美金结算),佣金可在次月12日以汇款方式发放;如佣金未达到以上额度,则累计到下一记费周期。

二、限制和权利

  1. Dopa保留根据其判断终止任何协议的权利。
  2. 会员不可以使用以下方式在网站中使用连接,其中包括: 新闻列表,大量的电子信函,网络聊天记录,在线聊天,零象素, hitbots, clickbots, spiders, cgi-scripts, JavaScript,或者其他相似方式;
  3. 会员不可以要求,请求,刺激或诱骗点击Dopa的连接广告;
  4. 会员不可以误导访问者使其相信点击Dopa的链接会获得除互联网搜索以外的任何东西;
三、免责声明
  1. 域名停放业务是按照(As is)“现实”、 (As available)“现有”的方式提供,没有以书面、暗示形式提供任何参照或保证,这些参照或保证包括但不局限于,如暗示其可用于某些目的商业性、适合性,以及不会造成侵权的暗示;在任何情况下,Dopa及其母公司、分公司、股东、成员、官员、主管、员工、分支机构、代理商或分包商都不会因会员或任何第三方在使用,或不能使用本域名停放业务时,包括但不局限于,造成收入损失、预期利润损失、善意行为失败、破产、丢失数据、计算机故障,或其它任何因错误、误输入数据、未经授权地使用、遗漏、中断、错误、瑕疵、操作延误、各种性能故障,不论是否是因天灾、通讯故障、偷窃、破坏、非经授权地使用单位档案、程序或服务而造成的、意外的、间接的、特殊的或因果性的损失(即使已经告知可能会造成损失)而对会员或任何第三方负有法律责任。Dopa和会员同意,上面的责任界定是一种合理的风险分担;
  2. 除Dopa注明之服务条款外,其它一切因使用搜索而引致之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因下载而感染电脑病毒),Dopa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任何透过搜索的信息而链接及得到之信息、产品及服务均系搜索引擎提供,Dopa对其合法性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搜索所得的内容并不反映任何Dopa之意见;
  5. 用户对使用搜索自行承担风险,Dopa不做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搜索结果满足用户的要求,不保证搜索服务不中断,对搜索结果的安全性、正确性、及时性、合法性均不做担保;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等任何技术原因而导致用户不能正常使用Dopa,Dopa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变更

  Dopa保留无需通知而在任何时候变更这些条款和条件的权利。

五、解释权

  Dopa保留对本条款的解释权

六、法律约束
  1. 本条款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遵守其要求;
  2. 当本条款中某些内容根据适用的法律,或管辖法院的裁决不具备强制力或无效时,且这种强制力的丧失或失效并不导致本条款整体失效时,这些内容将会更改和做出最佳解释以在适用法律或管辖法院的限制范围内完成该内容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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